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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新年|民政總署牌照處突擊巡查48處所 6處所涉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 兩持牌會社涉違發牌條件
來源 : 星島
更新 : 2025-12-24 16:19
因應節慶假期旅遊旺季,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一連5日(15日至19日)展開代號名為「閃焰」的執法行動,在油尖旺區、灣仔區及中西區突擊巡查懷疑無牌經營的酒店或賓館及嚴厲打擊違規經營的持牌會社,以保障顧客及公眾安全。行動中突擊巡查了48個處所,當中有6個處所涉嫌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及兩間持牌會社涉嫌違反發牌條件。如在完成調查後有足夠證據,牌照處會作出檢控。牌照處向法院申請發出4宗封閉令 當中兩宗獲批牌照處發言人強調,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屬刑事罪行,根據《旅館業條例》,一經定罪會留有案底,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罰款500,000元,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亦可被另處罰款20,000元。針對涉及重犯罪行的無牌經營酒店/賓館,法庭亦可就有關處所發出為期6個月的封閉令。另外,根據《會社(房產安全)條例》,凡持牌會社違反合格證明書的任何條件(例如:未能按要求出示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和未經批准進行改動及加建工程等),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天另處罰款10,000元。聖誕節是旅遊旺季。資料圖片為加強阻嚇力以打擊無牌酒店及賓館,《旅館業條例》於2020年作出修訂,賦權旅館業監督(監督)就同一處所於16個月內第2次因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或嚴格法律責任罪行而有人被定罪,向法院申請向該處所發出封閉令,為期6個月。截至12月15日,牌照處根據《旅館業條例》向法院申請發出四宗封閉令,而其中兩宗封閉令已獲批。牌照處成立專責小隊 打擊無牌賓館經網上平台出租房間除了旅遊旺季的特別行動外,牌照處亦加強打擊經網上平台出租的無牌賓館。牌照處已成立專責小隊,加強情報收集工作,瀏覽互聯網網頁、流動應用程式、社交媒體、討論區等,搜尋懷疑無牌賓館的資訊和情報。當發現透過網上平台出租的無牌賓館,牌照處的執法人員便會跟進調查。牌照處亦會於境外主要互聯網搜尋器作出宣傳,讓旅客在計劃來港旅程時,更容易接觸到牌照處的資訊。旅客或市民可透過牌照處網頁(www.hadla.gov.hk)的搜索功能,分辨相關酒店或賓館是否持牌處所。如發現懷疑無牌酒店或賓館,請致電牌照處舉報熱線(電話︰2881 7498)、電郵至[email protected]、傳真至2504 5805,或透過「香港持牌旅館」流動手機應用程式,向牌照處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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