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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千元賄地產代理圖免因「撻訂」賠償1.6萬元 城大副教授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3.25判刑
來源 : 星島
更新 : 2026-03-10 10:50
城市大學經濟及金融學系的副教授4年前以1千元賄賂地產代理,要求隱瞞他違反臨時租約,以免支付「撻訂」賠償1.6萬元,遭廉署檢控。他早前否認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受審,裁判官施祖堯今(10日)早上在沙田裁判法院裁決指,被告在錄影會面下提及「如果在內地的話,如果兩個人基本上相互也有一點交情,直接私了,我可能還是更習慣在內地的處理方式」,明顯是欲向地產代理提供賄款,以換取私下處理事件。施官明言,普通人都知道「臨約」具法律效力,遑論被告是金融學的大學教授,直斥被告剝奪美聯追收違約金,故裁定被告罪成,押後案件至3月25日判刑,待取背景報告。48歲被告杜渡,報稱香港城市大學教授,被控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11月6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客戶總監鍾芳宙提供利益,即提供形式為一筆港幣1,000元款項的餽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該鍾芳宙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經作出或不作出任何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作為的誘因或報酬 ,即協助杜渡向該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隱瞞一份就一項物業訂立的物業臨時租賃協議已於2022 年11月6日由該鍾芳宙促成、黃姓業主和杜渡作為租客簽訂,而該份已簽訂的協議於同日因杜渡違約而被取消的事實。案件編號:STCC3709/2025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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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千元賄地產代理圖免因「撻訂」賠償1.6萬元 城大副教授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3.25判刑
以1千元賄地產代理圖免因「撻訂」賠償1.6萬元 城大副教授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3.25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