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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虛報值勤呃「抗疫辛勞津貼」 清潔管工與工人認欺詐等6罪4.30判刑
來源 : 星島
更新 : 2026-04-02 13:36
疫情期間政府推出「抗疫辛勞津貼」為保安和清潔工等提供每月1000元津貼。兩名清潔管工及工人涉於2020年向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虛報值勤而騙取津貼,管工更涉誘騙其他清潔工以瓜分津貼,涉款共逾2.6萬元。二人共被控欺詐等6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全數認罪。裁判官鄭潤聰下令兩被告分別賠償1.4萬元及3千元;另押後判刑至4月30日,待索社會服務令報告。鄭官批准二人保釋,強調所有刑罰仍然開放。兩被告共承認欺詐等6罪被告依次為60歲時任清潔管工張永花,及52歲時任清潔工人潘錫洪。兩人同承認一項欺詐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0月16日期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虛假地表示梁國根及歐陽雁玲均符合資格申請2020年2月至8月的「抗疫辛勞津貼」,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交出港幣1.4萬元的津貼,而導致張及潘獲得利益或物監局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張永花另承認4項欺詐及1項企圖欺詐罪,指張於2020年7月11日在香港,虛假地表示蔡秀意符合資格申請2020年2月的「抗疫辛勞津貼」,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物監局交出港幣1,000元的津貼。張另於2020年7月31日至9月16日期間,向葉氏清潔服務有限公司虛假地表示梁國根及歐陽雁玲是葉氏的僱員,以及梁國根和歐陽雁玲於2020年8月共工作了9天,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葉氏分別發出一張港幣2,323元及一張港幣1,161元的現金支票。稱因疫情經濟壓力大犯案控罪又指,張永花於2020年10月15日,虛假地表示支付予張雅欣的港幣6,000元「抗疫辛勞津貼」中的3,000元屬於另一名清潔工人,應交回給張永花,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張雅欣交出3,000元;以及於同年10月17日,虛假地表示支付予蔡秀意的港幣7,000元「抗疫辛勞津貼」中的5,000元屬於其他清潔工人,應交回給張永花,並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該蔡秀意交出5,000元。辯方求情指,兩名被告皆因疫情時經濟壓力巨大,「一時想歪」而犯案,他們深感悔意,承諾不會再犯。辯方續指被告潘錫洪事後一直「食唔安,瞓唔落」,望法庭考慮涉案金額不高而輕判。鄭官指被告張永花作為案中主謀重複且有系統地犯案,而被告潘錫洪罪責較輕。鄭官強調案件性質嚴重,惟念及二人願意全數賠償及即時認罪,鄭官押後判刑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批准二人分別以5千元及3千元保釋,不得離開香港。鄭官亦下令張永花賠償逾1.4萬元,潘錫洪則賠償3千元。案件編號:ESCC834/2026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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