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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黃金周|海關破兩宗機場走私香煙案 拘3男檢共市值$35萬貨

    來源 : 星島 更新 : 2026-05-06 01:16
    三名入境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於5月4日及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三個月至六個月及罰款一千元。海關人員於5月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兩名分別34歲及38歲的抵港男旅客,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三萬七千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十八萬八千元,應課稅值約十二萬四千元,以及檢獲約八萬五千支另類吸煙產品,市值約二十二萬九千元。該兩名旅客隨即被捕。他們昨日各被判處監禁六個月及罰款一千元。海關在五一黃金周期間,破獲兩宗機場走私香煙案,拘捕3男,檢共市值$35萬貨。海關圖片海關在五一黃金周期間,破獲兩宗機場走私香煙案,拘捕3男,檢共市值$35萬貨。海關圖片海關在五一黃金周期間,破獲兩宗機場走私香煙案,拘捕3男,檢共市值$35萬貨。海關圖片另外,海關人員於周一(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二十四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三萬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十二萬一千元,應課稅值約九萬八千元。該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他於周二(5日)被判處監禁三個月及罰款一千元。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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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黃金周|海關破兩宗機場走私香煙案 拘3男檢共市值$35萬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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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6-05-09 17:19:12